close

柬埔寨入冬的訊號是雨停了,太陽彷彿不用眨眼般地照得四下亮晃晃的。在白天,氣溫大約都能維持在攝氏25度以上;但是在參天巨樹下,還是有一種熱帶國家才有的熾烈氣氛。

吳哥窟從來就是不為了現實的人生而存在;西元11、12世紀達到全盛時期的吳哥王朝,用石塊堆疊出一座座巨大的神廟來崇敬形而上的神;當時顯赫四方的吳哥人住的木造高腳屋,一千年後早就不知所蹤。

現在我們看到的吳哥市區,是柬埔寨人為了應付全世界蜂湧而來的觀光客所需而聚集出來的。市區的聯外道路似乎僅通往三個方向,也就是三個觀光重點:吳哥窟、羅洛士遺址群,和洞里薩湖。


口罩不可忘

一部又一部大巴士載來一批批來自世界各國的遊客,其間還有奮勇奔馳的嘟嘟車、萬夫莫敵的大象,動輒疊上十數人的吉普車、三貼摩托車、腳踏車……,這裡並非荒漠,但不下雨的吳哥城,到處飛沙走石、塵土飛揚。

口罩的必要,不僅在吳哥古城今鎮行走時,去見識洞里薩湖水上人家生活,更不可少。這座東南亞第一大淡水湖,進入乾季水位變低、流動變慢,但是以湖為家的人們,作息並不會因此停滯。加上從湖裡撈捕到的大量魚蝦,就地宰殺曝曬,等著它們發酵好做成魚露或臭魚醬,那種難以言喻的撲鼻腥臭,似乎是「這裡有人活著」的強烈主張。以過客立場而言,戴上口罩才是溫和的盾牌。

望遠鏡不可忘

吳哥窟遺址群中,以西元967年建來祭祀印度教溼婆神的女皇宮,最為精緻。建造當時所使用的石塊,是瑰麗的粉紅色,經過一千年後,仍然令人驚豔。特別是它的石雕藝術,是吳哥古蹟中最生動精細的,被認為是柬埔寨藝術的顛峰之作。許多導覽書上都以圖片呈現它的華美雕飾,但是到了現場,才發現這些石雕尺寸出乎想像的細小。加上遺址本身還在進行修復,禁止遊客靠近。不帶望遠鏡,真的很難看到它的細部。

同理可證的是在雄偉中兼具細緻的吳哥窟。為了讓人以一種「崇敬的姿勢」(手足匍匐地)爬上或爬下神殿石階,因此也有許多人對爬上那些接近80度角、跨距又大的砂石階梯敬謝不敏。除此之外,吳哥窟建築四周大約刻有一千七百多位仙女,個個神態不同:有的獨自淺笑、有些三五成群。對有懼高症的人而言,每尊仙女都同樣遙不可及,帶副望遠鏡比較保險。

手電筒不可忘

除了美麗的迎賓仙女,許多人爬上吳哥窟最高的那五座高塔,是為了一睹美麗的夕陽。熾烈的太陽剎那間變得柔和,四周的樹林、護城河、遠處的城牆,和更遠處看不清楚的吳哥市區,在燦燦金光中彷彿成了婆娑須彌國度。

但是這幅莊嚴佛土的美麗景色大約可持續數分鐘,然後餘暉倏地消逝,等你發覺時已繁星點點,而且還身處數十公尺高的危樓之上。吳哥窟僅有西北方的一座石階在一側以水泥補強,並有繩索輔助遊客上下;但是沒有照明。不單是吳哥窟,整座吳哥城電力供應的區域相當有限,大概只有飯店餐廳林立的那兩條大街上才有燈光。所以當發出「夕陽無限好」那一聲嘆息時,就該立刻動身排隊等著下樓了。這時如果攜帶了旅行用的小手電筒,我敢打包票,你的美感經驗絕對不會被突然變黑的恐懼所淹沒。

另一個熱門的夕照景點是巴肯山。要上神殿前的陡坡,被盤根錯節的大樹搞得十分難走;為了避免扭到腳,許多遊客寧可花十美元雇一頭大象,搖搖晃晃地繞小路上坡。正方形的神殿雖然四面都有樓梯可以上下,但是台階又窄又高,又有多處損毀,花再多錢雇大象也上不去,要看夕陽只能手腳並用、小心翼翼地爬上去。

吳哥城地勢其實非常平坦,因此這座海拔65公尺高的巴肯山,已經是吳哥的制高點。從這裡望著夕陽沉落在綠樹起伏的空曠原野,很難不讓人心生感動。不過大部分的人只來得及趁著餘暉下完神廟石階,那座沙土鬆動、樹根糾結的陡坡才讓人擔心。

我的建議是帶著手電筒,循著大象來時路慢走下去,雖然遠了些,而且下山走得更慢的大象還不時會踢起大片沙塵,但是比較平坦安全。手電筒當然可以發揮安定人心的作用,不過最主要的用途,是用來預防不要一腳踩進前頭的大象剛拉下來的便便裡。

吳哥彈藥庫

相信看過電影《古墓奇兵》中,女主角蘿拉.卡芙特女爵在吳哥窟的奪寶過程後,對片中那塊神秘異境都會留下深刻印象。跟異境一樣難解的,還有女主角的造型:「為什麼安傑莉娜裘莉非把自己的上圍箍得像兩顆木蘭飛彈啊?」

抱著這樣的疑問到了吳哥窟,在傾頹的諸神殿堂中恍然大悟。

在神殿的門楣、壁柱上,到處可以看到歷經千年還栩栩如生的仙女浮雕,面容皎好、纖腰款擺,而且每一個都有渾圓飽滿的胸部!整座吳哥古城有成千上萬的仙女,算下來簡直是座木蘭飛彈彈藥庫哩!

◆目前國內有遠東航空和安哥航空直航吳哥窟,飛行時間約3.5小時。
◆柬埔寨當地時間比台灣慢1小時。
◆台幣100元約可兌9,000元柬幣,不過當地不同機構的匯率差別頗大,建議先換少量,如台幣200元;有需要時再換。

原始出處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kuocat 的頭像
    kuocat

    A Drifter's Destiny 旅人城郭

    kuoca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